网站地图betway体育betway必威体育官网betway网页版
新闻资讯
专利服务
商标服务
版权服务
版权知识
版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登记
版权纠纷
政策法规
公告信息
表格下载
其他服务
转让/许可
关于信和
 
公司简介 |专业团队 |成功案例
合作伙伴 |诚聘英才 |建议投诉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
注意事项 |专利
商标   |版权
其他  |在线委托
业界新闻 |新闻聚焦
文章集萃 |案例追踪
公告通知 |
站内资源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betway体育 >> 商标服务 >> 驰名商标 >> 正文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渠道

    请求法院认定:诉讼案件中请求法院认定驰名商标。

    请求中国商标局异议处认定: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请求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请求中国商标局案件指导处认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友情连接more>>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中国专利信息网中国知识产权网国外知识产权网知识产权保护网知识产权文书网
知识产权战略网中国法院网专利信息发布网家具知识产权网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合肥信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c) 版权所有  电话:0551-5304768 传真:0551-5314900   地址:合肥市黄山西路624号桑夏精英时代广场319室  皖ICP备060146873号
技术支持:网商论坛